工商总局 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将依法查处

鲜活水产品 来源:-- 浏览: 117  2018-03-16
摘要: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周石平指出,发现电商平台经营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,将依法进行查处,同时将相关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,向社会公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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